1945 年 8 月 15 日日本戰敗投降,國民政府代表盟軍接收臺灣。日野三郎 等人已經開始與新政權交涉關於原住民族未來地位及生存發展。10 月 25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接管總督府,後來國民政府片面決定自該日起,臺灣人民一律「恢復」中國國籍。
國民政府標榜對原住民族平等的宣傳響亮,但接收官員軍隊表現不佳,「回復」姓名、否定日治時期價值觀,在二二八事件發生前,雙方仍在相互摸索。
臺灣接管計畫綱要
1945年3月14日國民政府擬定「臺灣接管計畫綱要」第4條「應增加民族意識,廓清奴化思想」,第18條「對於蕃族應依據建國大綱第四條之原則扶植之使能自決自治」。而第82條「日本佔領時代之官有、公有土地及其他應行歸公之土地,應於接管臺灣後,一律收歸國有,依照我國土地政策及法令分別處理」,也表示對於原住民族傳統領域仍延續日治時期的國有。
《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》00302900009001。
日野三郎等人拜訪葛敬恩
1945 年 10 月 5 日長官公署前進指揮所在臺北成立,10 月 17 日國軍第 70 軍抵臺。 10 月 19 日,林瑞昌等人即拜訪長官公署秘書長兼前進指揮所主任葛敬恩,向國民政府致意。報導雖然從葛敬恩訓示出發, 下標「你們是中國人,你們是自由
民」。 但也反映出林瑞昌關心的是原住民族地位、經濟文化,以及戰爭流落海外的族人歸鄉議題。
《民報》1945年10月22日公共資訊圖書館
1945年12月謝東閔接任戰後首任高雄縣長在山地門舉行升旗典禮
國史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