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二八事件的抉擇

戰後長官公署治理失當,民生崩解,治安敗壞,價值觀錯亂,接收不到一年半,即於1947年因緝菸案爆發二二八事件。原住民族雖同受波及,但因當時部落社會穩定,山地鄉長皆為原住民,以及過去對抗日本慘痛經驗。面對動盪時局,選擇參與或觀望,還提出「高山自治」串聯原住民族的構想。
政府以軍事行動鎮壓反抗民眾,但有關原住民族情報紛沓,夾雜誇飾,且其涉入事變程度有限,而採原漢分化策略,「嘉勉」攏絡原住民族在事件中表現,並未發生如平地般的清鄉屠殺。

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

1947年3月3日保密局臺灣站臺東通訊員報告,臺東物價猛漲,米糧為最,連公務員都跟民眾叫苦哀怨,並且比較日本與中國治臺的差異。
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

各地區原住民族的反應

戰後原住民族社會,部落頭目、長老或新興青年領袖,扮演主導事務角色,一旦部落會議或領袖決議,族人多遵從行事。北部地區原住民族雖曾經受邀參與反抗行動,但並未成行。中部地區少部分原住民族個人參加,南部地區阿里山選擇兩邊予以支持,不論下山維持秩序或保護臺南縣長袁國欽等外省籍官員。東部地區則大多保持中立,並保護外省人士

林瑞昌:我們要用自己的力量保護自己,不要亂動,保住族人生命是第一重要的事。
─Batu Tanga(柏督‧旦咖/林昭光),摘自楊和穎主編,《泰雅先知─樂信‧瓦旦故事集》2005

三十二項要求中的高山族

三十二項要求中的高山族
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對政府提出多項要求,雖報刊版本殊異,但大部分都有「高山同胞之政治經濟地位及應享之利益,應切實保障」,這項要求。
《人民導報》1947年3月8日

1947年4月7日張秉承陳報二二八事變中宣傳的民歌「二二八慘案紀念歌」

二二八慘案紀念歌

二二八
二二八
打死烟販來起因
民眾蜂起圍公署前
猪官無理亂發機關槍
啊!五位烈士來犧牲
北門口
總局前
軍匪警匪大聖顯聖
無天無地拘禁眾學生
義勇青年盤牆抗軍警
啊!射殺同胞數十名

一年來
呆政治
欺壓本省老百姓
大某小姨統統做官吏
官威官勢霸占大生理
啊!害咱台胞餓半死
為義憤
烽火起
惹動高山的兄弟
一致團結戰鬥來開始
決死要求地方着自治
啊!全島大舉民主旌旂
檔案局

二二八事件綏靖與善後

1947年3月8日憲兵與整編第21師陸續登陸基隆,聯合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擬定綏靖計畫,先鎮之以兵,繼則清鄉,最後宣慰、自新。對於原住民族,官方幾無軍事鎮壓,而是透過嘉獎、表彰「有功」原住民,鼓勵配合官方綏靖、清鄉工作,辦理自新。

1947年3月17日國防部長白崇禧以「宣慰大員」與三民主義青年團中央團部第二處處長蔣經國抵臺,25日接見卑南族南志信、馬智禮,26日對高山同胞廣播,盛讚其不但未被煽惑參加叛亂,反能協助縣市政府,保衛地方,希望能夠協助國軍清剿逃竄高山地區的共黨份子。

馬智禮、南志信等人與白崇禧合影於臺北賓館(1947)

馬智禮、南志信等人與白崇禧合影於臺北賓館(1947)
馬來盛

1947年新竹縣長頒發獎狀

1947年新竹縣長頒發獎狀,獎勵林瑞昌「宣撫山地同胞,維持地方秩序,保護公教人員」。
林日龍

1947年4月16日福建臺灣監察區監察使楊亮功等呈報調查臺灣事件情形中對「參加事變份子之分析」條列9種,其中第7類為高山族。

1947年4月16日福建臺灣監察區監察使楊亮功等呈報調查臺灣事件情形中對「參加事變份子之分析」條列9種,其中第7類為高山族。
檔案局

1947年4月東部綏靖司令部宣慰工作實施辦法

1947年4月東部綏靖司令部宣慰工作實施辦法
綏靖範圍包含花蓮及臺東,對原住民族宣導政府德意及綏靖法令、講演聯誼、贈送錦旗紀念品或救濟物資
檔案局

原住民族泛族群意識
─高山自治

當平地動亂中,山地的原住民族卻醞釀著自發性跨族群會議,研商未來「理想鄉」。鄒族高一生與安猛川以「矢多一生」、「安井猛」具名「案內狀」及「附記」,充分顯示原住民族觀點與自我族群對話,寄望在民主主義之下,用和平手段,以原住民族為主體,劃定區域,實行自治,並號召全島原住民族共同商議。
儘管此舉遭到政府認定叛亂,其他原住民族又未積極支持。但這樣自覺行動,卻隱隱埋下未來原住民族運動的種子。

高山自治案內狀
高山自治案內狀中譯邀請函 高山自治案內狀中譯邀請函
高山自治案內狀散發區域
高山自治案組織圖